释义 |
夫妻领取结婚证后所得财产一般为共同财产,法院调查共同财产需当事人提供证据申请。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除特定情形外,法院不会主动调查证据,必须由当事人提供证据申请。申请调查的证据需满足国家机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条件。 法律分析 领取结婚证后,所得财产通常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法院如何查明共同财产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规定,除规定中的第十五条情形外,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依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当事人或其诉讼代理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调查收集证据:(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三)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其他材料。综上所述,法院一般不主动调查,一般都是谁主张谁举证,除非符合上述三种情况之一。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五条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的“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是指以下情形: (一)涉及可能有损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事实; (二)涉及依职权追加当事人、中止诉讼、终结诉讼、回避等与实体争议无关的程序事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六条 除本规定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依当事人的申请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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