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共同股权有下列范围: 1、婚后以共同财产投资或买卖取得的股权。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因继承或受赠而获得的共同股权。 3、夫妻二人约定为双方共同所有的股权。 4、婚前双方共同投资获得的股权。 5、一方婚后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股权收益。 6、一方婚前个人股权婚后的收益。 一、婚前财产收益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财产的收益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因为对于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均属于一方等的个人财产,在离婚时都只归一方所有,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个人财产,是指在夫妻共有财产制中,完全属于夫妻一方所有和控制的财产。夫妻财产分为两部分,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以及夫妻双方的共有财产。一般来婚前一方的股权在婚后的股权收益是夫妻共同财产,但股权转让款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前一方的房屋,婚后出租租金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而卖房款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婚前的股票、基金在婚后的增值,或贬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或债务,但本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二、婚前的房子婚后有收入出租怎么算 夫妻婚后取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并取得房产证的房产为其个人财产,但房产在婚后出租所得的收益属于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为夫妻共有财产,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并且其他股东均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二)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也不愿意以同等条件购买该出资额的,视为其同意转让,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 用于证明前款规定的股东同意的证据,可以是股东会议材料,也可以是当事人通过其他合法途径取得的股东的书面声明材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