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并非只有合同之债才能抵销。当事人互负债务,根据债务性质可以抵消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当事人互负的债务种类、品质不相同,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一、当事人间互负债务如何处理 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一方在对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时,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根据法律的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二、债务抵消和抵销有什么区别 债务抵消和抵销的区别: 1、构成要件不同:抵销的要件必须是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且双方互付的债务,必须标的物的种类、品质相同;必须是自动债权已届清偿期;必须是非依债的性质不能抵销。抵消的要件中对于抵消物只要求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 2、效力不同:抵销的效力主要表现在:双方当事人所负债务全部或者部分消灭,抵销具有溯及效力。而抵消权为形成权,此种意思表示一经抵消权人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不须对方当事人的同意,也不以诉讼上裁判为必要。 三、债权债务抵销分为哪几类 法律规定,抵销可分为两种,即法定抵销和合意抵销。债务的抵销及行使当事人互负到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债务抵销,但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质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第一百条债务的约定抵销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双方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