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2015年,为加快推进国三标准柴油货车淘汰,上海市在国内率先实施了国三标准柴油货车限行措施,从2015年11月1日起,调减了中环以内区域国三标准柴油货车的通行时间,仅允许凌晨1点至6点的5个小时通行,其余时段限制通行。2020年起再次逐步扩大国三标准柴油货车限行范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