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秘密的载体上应该如何标注显著位置的信息? |
释义 | 国家秘密应在载体上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符合国家标准。不得将需要公开的信息确定为国家秘密,包括社会公众需要知晓的、工作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机关、单位应每年审核国家秘密,并及时解密不再属于国家秘密或不会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信息。 法律分析 国家秘密一经确定,应当同时在国家秘密载体上作出国家秘密标志。国家秘密标志形式为“密级★保密期限”、“密级★解密时间”或者“密级★解密条件”。在纸介质和电子文件国家秘密载体上作出国家秘密标志的,应当符合有关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应当标注在封面左上角或者标题下方的显著位置。 一、下列事项不得确定为国家秘密: 1、需要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者参与的。 2、属于工作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 3、已经依法公开或者无法控制知悉范围的。 4、法律、法规或者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公开的。 二、机关、单位应当每年对所确定的国家秘密进行审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及时解密: 1、保密法律法规或者保密事项范围调整后,不再属于国家秘密的。 2、公开后不会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不需要继续保密的。 拓展延伸 国家秘密保护措施下的载体信息标注要求 根据国家秘密保护措施,对于载体信息的标注要求如下:首先,必须明确标注该载体所含信息属于国家秘密,以确保对相关信息的保密性。其次,载体的标注应包括载体类型、编号和日期,以便于管理和追溯。此外,对于重要载体,还应标注存储位置和责任人信息,以确保安全管理和追责。此外,对于涉及特定部门或个人的敏感信息,还应标注相关访问权限和审批流程,以确保信息的合规访问和使用。最后,标注应采用明确、规范的方式进行,确保标注信息的可读性和持久性。综上所述,国家秘密保护措施下,对载体信息的标注要求严格,旨在确保国家秘密的保密性和管理的有效性。 结语 国家秘密保护措施下,对载体信息的标注要求严格。必须明确标注信息属于国家秘密,包括载体类型、编号、日期、存储位置和责任人等信息。对涉及特定部门或个人的敏感信息,还需标注访问权限和审批流程。标注应明确、规范,确保可读性和持久性。这些措施旨在确保国家秘密的保密性和管理的有效性。机关、单位应定期审核国家秘密,及时解密不再属于国家秘密或不损害国家安全和利益的信息。 法律依据 《国家秘密定密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四条 国家秘密一经确定,应当同时在国家秘密载体上作出国家秘密标志。国家秘密标志形式为“密级★保密期限”、“密级★解密时间”或者“密级★解密条件”。 在纸介质和电子文件国家秘密载体上作出国家秘密标志的,应当符合有关国家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应当标注在封面左上角或者标题下方的显著位置。光介质、电磁介质等国家秘密载体和属于国家秘密的设备、产品的国家秘密标志,应当标注在壳体及封面、外包装的显著位置。 国家秘密标志应当与载体不可分离,明显并易于识别。 无法作出或者不宜作出国家秘密标志的,确定该国家秘密的机关、单位应当书面通知知悉范围内的机关、单位或者人员。凡未标明保密期限或者解密条件,且未作书面通知的国家秘密事项,其保密期限按照绝密级事项30年、机密级事项20年、秘密级事项10年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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