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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破产案件如何收费
释义
    

法律主观:
    


    一、《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破产案件依据破产财产总额计算,按照财产 案件受理费 标准减半交纳,但是,最高不超过30万元。 二、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交纳;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7%交纳;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6%交纳; 10.超过200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风险提示:一般情况下申请破产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第一,破产的主体必须是企业法人,即具备法人资格。 第二,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如果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出于暂时的困难,而不是资不抵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则不能申请破产,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解决纠纷。 第三,申请破产的主体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债权人。
    

法律客观:
    


    《 诉讼费用 缴纳办法》第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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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4 11:16: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