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劳动纠纷的上诉立案一般要四十日左右,其中当事人提起上诉的时间一般是判决书送达之日起的十五日内或者裁定书送达之日起的十日内;而原审人民法院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的时间是五日内;对方提出答辩状的时间是十五日内;原审法院将上诉状、答辩状交给上诉法院的时间则是五日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第一百六十七条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当事人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在五日内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