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林麝养殖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
释义 | 林麝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在养殖之前,应当准备好相关资料,向所在地的市(州)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过市(州)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再向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林业厅窗口申报,经过省林业厅审核签署意见后,最终报国家林业局批准并核发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对于林麝养殖户,国家目前暂且没有补贴政策,但是在部分林麝养殖地区,当地政府有相关补贴政策。 那么为什么不建议养林麝 1、养殖户难增收 (1)一度时期林麝的市场非常火爆,但是从2014年起,林麝几乎无人问津。 (2)县上及相关部门做了大量工作,主要是因为养殖户难增收的局面没有从根本上扭转,所以就使一些养殖户逐渐产生畏难消极的情绪。 2、种群品质退化 (1)凤县从林麝人工繁殖驯养以来,一直都是县内之间进行调配,近两年对外调拨关口有所放开,但外地有想发展的客商人工繁殖驯养许可证很难办理。 (2)这就导致林麝近亲繁殖,品质退化严重,发病率、难产率、死亡率很高,影响规模化发展。 3、疾病防控难 圈养的林麝非常容易受细菌、病毒感染,化脓性疾病在一年四季都有发生,呈散发的形式,发病多,病程长,治愈率低,死亡率高。 4、缺乏专业人才 (1)凤县有一些林麝的养殖“土专家”,但他们缺乏专业培训、没有报酬待遇,只能凭经验、靠实践摸索,一般能治病、做手术的专业技术人员非常缺乏。 (2)林麝发病时,没有一个专门的统筹协调指挥机构,只能碰运气。 (3)尤其是林麝生产期比较集中,难产率也会很高,如果只有几个会做难产手术的专家根本忙不过来。 5、草料采摘难 (1)随着林麝种群规模不断扩大,林麝食用的草料也越来越难采摘,县内又没有专门研制营养成分高的颗粒饲料生产企业。 (2)尤其是在晾晒、储备冬季草料时,由于原料少、缺劳力、晾晒期短、储存量大,养殖户只能去邻近镇、相邻县采摘,而且还要高价收购,这样就会增加饲养成本。 综上所述,是本律师对该问题的解答,您了解了吗?《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第三十七条国家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和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建立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发展规模化、标准化养殖。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应当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安排畜禽养殖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畜牧业合作经济组织按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立的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按农业用地管理。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需要恢复为原用途的,由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土地使用权人负责恢复。在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用地范围内需要兴建永久性建(构)筑物,涉及农用地转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办理。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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