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犯罪记录和无违法犯罪记录的区别 |
释义 | 无犯罪记录和无违法犯罪记录的区别如下: 1.在法律意义上,二者是不一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是无违法(特指治安违法)+无犯罪(无刑事犯罪);无犯罪单指的是没有刑事犯罪记录,包括法院做的有罪判决和检察院的酌定不起诉。但是实践中,这个全国没有统一的标准。有的省份没有区分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和无犯罪记录证明,统一叫做无为法犯罪证明。有的省份进行了区分,可以开具两个证明。如果是遇到政审,可能就会更加复杂,所审查的内容不局限于上述几种情况。有问题欢迎探讨交流。 2.无违法犯罪证明”这个说法是80年代至新世纪初期各地公安机关所开具的证明,主要是查询在公安系统内是否存在违法或者犯罪的记录,但是这种证明于非常不严谨且不妥当,首先我们的政审或者是特殊职业的限制要求通常是“无犯罪”,开具此类证明扩大了打击范围,此外,就是仅由公安机关来证明是否存在违法事项并不妥当,公安机关所所查处的违法非犯罪事项主要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人口管理法规或者是特种行业管理法规等,由公安机关具体执行的相关法律与其他行政机关执行所依据的法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的等级是一样的, 3、未违反由公安机关所执行的相关法律并不代表未违反由其他行政机关所执行的法律,所以由公安机关开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实际上存在很大的问题的,更何况几乎所有的人都会有违法行为,比如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也是违法行为,而《道路交通安全法》与《治安处罚法》是平级法律。所以,现在各地公安机关很少有开“无违法犯罪证明”的了,都是开“无犯罪证明”。 是一样的证明,办理流程是一样的,所以没有区别的。但必须由用人单位申请,公安机关不对个人出具。国家行政、司法机关政审、调查或企事业单位重要岗位人员任用需要调查了解的,应由需要单位派人持有效证件及单位介绍信,申请派出所出具证明,对个人一律不予以出具。 根据《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第二款第八项,无犯罪记录证明。犯罪记录是国家专门机关对犯罪人员情况的客观记载。根据相关规定,国家建立并逐步完善犯罪记录制度,人民法院负责通报犯罪人员生效的刑事裁判文书以及其他有关信息,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人民检察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分别负责受理、审核和处理有关犯罪记录的查询申请。 公安派出所在向社会提供犯罪信息查询服务时,应当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关于升学、服现役、就业等资格、条件的规定办理。公民因办理出国(境)事务需要,可以申请查询本人有无犯罪记录。使用犯罪人员信息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查询目的使用有关信息,对犯罪人员信息要严格保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三条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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