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关于建立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的意见》的通知: (二)建立犯罪人员信息通报机制 人民法院应当及时将生效的刑事裁判文书以及其他有关信息通报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 监狱、看守所应当及时将《刑满释放人员通知书》寄送被释放人员户籍所在地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将《社区服刑人员矫正期满通知书》寄送被解除矫正人员户籍所在地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 国家机关基于办案需要,向犯罪人员信息登记机关查询有关犯罪信息,有关机关应当予以配合。 当然,一般情况下,若实施违法行为,被公安机关盘查或者受到相应的非刑事处罚,也可能会有记录,但并不是狭义的案底,更不会对我们的生活造成影响。 刑事犯罪记录也叫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法或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 不起诉就意味着法院没有机会认定犯罪,没有被认定犯罪就不会有犯罪记录。 但不起诉不等于没犯罪,要分三种情况,一是无犯罪,二是存疑不起诉,三是够成犯罪但情节显著轻微,不追究刑事责任,所以只有前两种才能说无犯罪记录。 如果是第三种情况。一旦登记立案,即使后来没有任何处理都有记录,除非你直接被法院宣判无罪,或者你当时是未成年人,那么轻微的刑事案件在满足要求的情况下记录会被封存,也就是除了当事人谁都不会知道。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 【法定不起诉的条件】犯罪嫌疑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有本法第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 【酌定不起诉的条件】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民检察院可以作出不起诉决定。 【不起诉案件的处理】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案件,应当同时对侦查中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除查封、扣押、冻结。对被不起诉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处分或者需要没收其违法所得的,人民检察院应当提出检察意见,移送有关主管机关处理。有关主管机关应当将处理结果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