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每个省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具体的征收时间,一般的时间都是分为4月和10月。 1、从价计征房产余值=房产原值[1-(10%~30%)](1)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 2.从租计征从租计征是按房产的租金收入计征,其公式为:应纳税额=租金收入12%没有从价计征的换算问题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从生产经营之月起,缴纳房产税。 其余均从次月起缴纳。 房产税的税率1.按房产余值计征的,年税率为1.2%;2.按房产出租的租金收入计征的,税率为12%。 但对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民住房,用于居住的,可暂减按4%的税率征收房产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七条明确规定,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缴纳。纳税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