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典型担保方式有哪些 |
释义 | 非典型担保,是社会交易上自发产生,尔后逐渐被利用,立法未规定其为判例学说所承认的担保。非典型担保方式主要包括让与担保和所有权保留。 一、贷款中包含抵押物的有哪些 根据法律规定,可以用来作为抵押的物品包括:提供抵押的人所有的房屋、汽车、机器设备、土地使用权等具有一定价值的财产。在司法实践中,如果用其仅有的一套房屋作抵押,则法院因考虑到债务人及其家属应有居住之处,从而会导致难以执行的问题,最终让债权得不到受偿。 所以,当用房屋作抵押时,最好了解清楚其是不是仅有一套房屋,如果仅有一套房屋,应考虑用其他财产或者其他担保方式来担保债权。 另外,抵押物品的价值应小于借款的额度。同时应注意法律规定的不得用于抵押的东西,包括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者有争议的财产,依法被查封、扣押、监管的财产,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等。 二、订金和定金的区别? 订金和定金的区别:1、定金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概念,而订金是一种交易习惯的产物;2、定金担保方式,可以适用于各种合同;而订金只适用于金钱的给付为一方履行义务的合同中;3、定金属于债权的担保;订金不具有债的担保功能。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三、抵押权担保的范围是哪些 抵押权担保的范围是抵押权在担保债权届满未清偿后,可以用于拍卖或出售抵押物的价格清偿债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债权人在贷款、销售、货物运输、加工承包等经济活动中需要担保债权的,可以依照本法的规定设定担保。本法规定的担保方式为担保、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六十一条保理合同是应收账款债权人将现有的或者将有的应收账款转让给保理人,保理人提供资金融通、应收账款管理或者催收、应收账款债务人付款担保等服务的合同。 第七百六十二条保理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业务类型、服务范围、服务期限、基础交易合同情况、应收账款信息、保理融资款或者服务报酬及其支付方式等条款。保理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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