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解除交通保险合同后,被保险人遇到交通事故时可能会面临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的情况。此时,被保险人可以通过法院救济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体情况包括: 1.在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交通事故,但是赔付手续未完成的。 2.保险合同解除前,被保险人已经提出赔偿申请,但保险公司拒绝理赔或者拖延处理的。 3.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已经缴纳了保险费,但是保险公司以被保险人未及时告知被拒保风险或者保险合同约定的告知义务不充分等理由拒绝理赔或者拖延处理的。 4.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因保险公司存在欺诈、误导等行为导致损失的。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四十四条 被保险人依照合同约定,即使保险合同解除,仍有权依照原合同请求赔偿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事故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三十三条 保险人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认为有权获得保险金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