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如果陪审员提出的质疑与律师或法官的意见产生不一致,应该优先考虑陪审员的意见。陪审员是法庭上公正中立的代表,法院应该尽力保障陪审员履行职责的权利和义务。但是,法官和律师的意见也不能被忽略,他们可能提供更加客观、专业的观点,应该在充分地考虑陪审员的质疑之后,结合其他证据和证人证言,做出更加全面、准确的判断。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陪审员发现证据不足或者不能确定事实的,应当提出质疑。” 2.《中华人民共和国陪审员法》第十三条规定:“陪审员的质疑、意见和建议应当公正、中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二条规定:“陪审员按照法庭主席的指示表决,多数意见作为裁判结果。” 总之,对于陪审员提出的质疑和意见,法官和律师应该认真听取并充分考虑,以达到更加公正、客观、准确的裁判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