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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户口准予迁入证明如何办?
释义
    向户籍预迁入地公安户政部门提交户籍迁移申请,待批准后签发《准迁证》,拿《准迁证》到现户籍地公安户政部门换发《迁移证》,拿《迁移证》到户籍预迁入地公安户政部门完成入户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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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3:4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