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车祸伤人要赔偿哪些费用 |
释义 | 车祸伤人要赔偿的费用如下: 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 3、住院伙食补助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4、护理费,伤者住院期间护理人员有收入的按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 5、残疾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制补偿功能的器具的,凭医院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丧葬费,事故地上年度六个月人均工资标准来计算; 8、死亡补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人均可支配性收入计算; 9、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之前实际抚养的没有其他生活来源的人为限; (10)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11)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住宿费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车祸伤人理赔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保险单凭证; 2、被保险人出具的索赔申请书; 3、被保险人和受害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被保险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人的驾驶证; 4、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 5、受害人财产损失程度证明、人身伤残程度证明、相关医疗证明以及有关损失清单和费用单据; 6、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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