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要求赔偿时主要搜集以下证据:1、当事人为公民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或户口本;2、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注册登记资料、社团法人登记证等;3、当事人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如有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4、当事人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中死者亲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5、提交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其相互关系的证明;6、提交受损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其相互关系的证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