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 给五保户的补助:所给予的五保供养经费不能低于当地农村居民上一年度人均纯收入的60%。由于各地区经济水平有所差异,因此五保户供养经费待遇也是有所不同的。五保户是指无赡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和未成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或虽有法定赡养扶养义务人。 法律客观 : 《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第十条农村五保供养标准专不得低于当地村民的平均生活水平,并根据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调整。 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可以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在本行政区域内公布执行,也可以由设区的市级或者县级人民政府制定,报所在的属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后公布执行。国务院民政部门、国务院财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制定工作的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