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广州公租房申请条件包括哪些 |
释义 | 1、申请承租政府主导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申请人配偶非广州户籍的,应作为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 2)、上年度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家庭资产净值符合市政府公布的标准(附表); 3)、无自有产权住房; 4)、现无租住廉租住房、直管公房或单位自管公房; 5)、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以下简称购房优惠政策): 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 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 参加本单位内部集资建房; 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 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 政府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 6)、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出售、赠与、离婚析产或自行委托拍卖过房产(以下简称转让房产)。 2、申请承租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公共租赁住房的人员,应如实向用工单位申报收入、资产净值和居住情况,无用工单位的应向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如实申报。 具体流程为:领表→申请→用工单位(或街道办事处、镇政府)初审和公示→产权人(出租人)备查→审核、公示并批准公告。 1)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审核、公示和轮候的程序按照我市廉租住房保障制度和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实施办法的有关程序执行,即:领表→申请→初审和公示→复核→批准和公告→轮候。申请人应当如实申报家庭收入、资产和住房状况,并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公租房是国家的一种政策性房产,想要申请公租房的话需要满足一定的申请条。件,而且并不是说只要你是低收入人群就可以申请公租房,还要满足一些其他的条件,每个城市有不同的公租房申请政策,可以去当地的政府网站去查询申请的条件。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廉租住房申请家庭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家庭自申请之日的上月起连续六个月人均月收入低于九百六十元,家庭不拥有机动车辆、出租房屋和临时的较大财产收入,家庭财产低于十二万元。家庭财产是指家庭成员拥有的全部存款、非居住类房屋、车辆、有价证券等财产。 2、申请家庭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十平方米; 3、申请家庭成员在户主户籍地具有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并至少有一人取得本市非农业常住户口三年以上,其他成员户口迁入此住处须满一年以上。但支援外地建设退休回沪定居并迁入户口的人员,可不受此限制; 4、申请家庭共同生活的成员之间须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抚养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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