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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社保被减员算解除劳动合同吗?
释义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有权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和享受其他待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十三条,劳动者满足一定条件,如失业前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等,可以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包括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终止、用人单位解除、双方协商解除、劳动者解除等。
    法律分析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并且由用人单位提出的,劳动者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并可享受其他待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十三条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一)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第四项规定、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五)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拓展延伸
    社保减员是否会导致劳动关系解除?
    社保减员并不会直接导致劳动关系的解除。社保减员是指员工不再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可能是因为离职、合同到期等原因。而劳动关系的解除通常需要符合劳动法规定的条件,如双方协商一致、合同终止、法定解除情形等。社保减员只是社会保险的一种变动,不意味着劳动关系的终止。雇主和员工在社保减员后仍需遵守劳动合同的约定,除非双方达成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或符合法定解除条件,劳动关系才会真正解除。因此,社保减员不等同于劳动关系解除。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和《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第十三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有权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及享受其他待遇。符合以下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一年内缴纳失业保险费,非自愿中断就业,并已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非自愿中断就业包括多种情形,如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终止、解除、解除聘用合同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五十二条 职工跨统筹地区就业的,其失业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五章 失 业 保 险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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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3:2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