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是否可以利用调岗来解除劳动关系? |
释义 | 调岗后劳动者拒绝到岗,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关系吗?两种意见存在争议。第一种意见认为,单位调岗是合理合法的,劳动者拒绝到岗属于违反公司纪律,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关系。第二种意见认为,单位单方面调岗属于违法变更劳动合同,劳动者有权拒绝,单位无权解除劳动关系。第三种意见支持第一种意见。解除劳动关系时应遵循法律及合同规定,书面通知应充分、真实,并以送达为准。 法律分析 一、调岗后劳动者拒绝到岗,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关系吗 1、第一种意见,调岗后劳动者拒绝到岗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关系,故劳动者要求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诉求不应当得到支持。主要理由是: 1、公司调整工作岗位符合客观合理性,不具有侮辱和惩罚性质,同时劳动报酬及办公地点均未变更,因此,公司调整岗位的行为合理合法。 2、公司作为用人单位,有权制定与其生产经营相关的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并依据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进行用工管理,员工违反科技公司管理规定,拒不上班,属于严重违反公司纪律和管理制度的行为,因此,在员工拒绝到岗的情况下,公司有权解除劳动关系。 2、第二种意见,调岗后劳动者拒绝到岗单位无权解除劳动关系,公司应当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主要理由是:1、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受国家法律保护,公司未与员工协商一致,单方面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属于单方面变更劳动合同,员工有权不予接受。2、由于公司的上述调整岗位行为不具有合法性,因此员工当然有权拒绝。 3、同意第一种意见。合理合法的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是用人单位合法行使用人自主权的表现形式之一。因物流经理一职已满,用人单位安排张某担任人力资源经理并主要负责物流培训,且原有的薪资待遇不变,该项职务也属于员工可以胜任的工作,张岗应当到岗上班,其不到岗并坚持到原岗位上班的行为,不具有合理性,公司以此为由解除合同符合法律规定。 二、解除劳动关系的注意事项 (一)解除劳动合同应有充分的法律及合同依据,《劳动法》及《劳动合同法》中均有专门条款规定了解除合同的情形,这是法定解除合同情形。当然,企业也可与员工在聘用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情形,但应注意不能与上述法律的相关规定相抵触。 (二)解除合同应有正式书面的《解除合同通知书》,上面应写明解除合同的原因及参照依据等,内容应客观真实,理由应充分,应有企业的盖章和通知日期。重要的是,通知应以送达当事人时为准,如未送达并不产生解除合同的效力,因为解除合同是重大的法律行为,会产生重大的法律后果,如草率为之或马虎从事,日后可能造成不利于企业的后果。 结语 调岗后劳动者拒绝到岗,单位有权解除劳动关系。调岗符合合理性,未变更报酬和办公地点,合法合理。作为用人单位,有权制定劳动管理制度,员工违反公司规定属严重违纪。因此,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是合法的。解除劳动关系需遵循法律及合同规定,书面通知应真实充分,有正当理由,避免草率从事。合法解除劳动关系有助于维护企业利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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