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协议生效后探望方式能更改,只要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那么探望的方式、时间等都能变更。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一、探视权起诉需要些什么材料 探视权起诉需要提交双方的身份信息、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离婚判决书,证明对孩子探视权作了约定或判决、支付了孩子抚养费的证据、不让探望孩子的证据。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二、离婚后小孩探望权是怎么规定的 离婚后小孩探望权的规定如下: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三、夫妻离婚后给的孩子的探视权多久给一次? 离婚后对孩子的探视权多久行使一次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