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涉外离婚变更抚养权的程序:如果双方都同意变更的抚养权,可以通过协议来变更抚养权协议;如果双方当事人关于变更子女抚养权的事项协商不成的,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裁决变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