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涉外抚养权可以变更吗? |
释义 | 涉外抚养权变更是可以的,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一、解离婚起诉离婚抚养权怎么变更 法院调解离婚的,夫妻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对抚养权进行变更: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变更抚养权。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二、孩子的抚养权法律怎么规定的 孩子的抚养权法规定包括: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可以准予;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满足特殊情形的,可予优先考虑,如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4、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 抚养费标准及支付方式包括: 1、 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20到30%比例给付; 2、抚养费的支付方式一般是按月支付,按月打入孩子抚养费的专用账户或在探视孩子时支付; 3、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4、子女抚养费的给付,一般由父母双方协商为好,协商时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 三、抚养权的基本标准 扶养指的是对社会关系中的'弱者'所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抚养有婚生的抚养与非婚生的抚养之分,在现实生活中由于各种原因的出现与发生,导致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得不到很好的保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六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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