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对探视权进行变更,或者一方当事人可请求法院通过判决的方式变更探视权。探视权的时间的规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其时间可以根据双方当事人协商的结果在其时间范围之内或者法院判决决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