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判拘役是什么含义 |
释义 | 被判处拘役是指法院判处犯罪人员短暂拘留,就近拘禁并强制其参加劳动的处罚。一般情况下,拘役针对的是那些犯罪情节比较轻微,犯人对社会的危害性较小的人,对于那些罪大恶极的犯人是不适用的。拘役时间一般在一个月到六个月之间,最高不超过一年。拘役有如下特点:(1)刑期短于有期徒刑,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2)服刑期间,被处拘役者每月可回家1~2天,参加劳动者还可酌量发给报酬。(3)拘役期满后再犯罪,不构成累犯。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前先行羁押的,羁押1日折抵刑期1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三条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四十四条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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