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不满8岁的未成年人或无法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患者被视为无法独立处理民事事务,需要由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代为处理。与精神病患者有利害关系的人可以向法院申请宣告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其民事行为能力。 法律分析 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或无法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民事事务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处理。精神病人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精神病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其民事行为能力。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十条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第二十一条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该内容由 曾胜权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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