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房产 婚后加名 算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婚前房产婚后加名的,属于对加名一方的部分赠与,所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产的所有权人就是房产证上的登记方,如果夫妻双方都有名字,则房屋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婚姻登记条例》》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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