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前房屋婚后名字加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 婚前房屋婚后加名字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后房子加名字的,应属于产权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房产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如果房产是贷款购买的,则房产的剩余贷款部分应属于双方的共同债务,由双方共同承担。离婚时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归属,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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