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盗窃罪转化为抢劫罪必须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一是行为人实施了盗窃或者诈骗或者抢夺行为。只要行为人已经着手实施盗窃行为,不管是既遂还是未遂,亦不论所得财物数额大小,均可转化为抢劫罪。 二是行为人当场施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这里所指的当场,既包括行为人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的现场,也包括行为人在逃离作案现场被人发现后对其追捕的全过程。 三是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目的是“为了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窝藏赃物是指转移、隐匿盗窃、诈骗、抢夺所得的财物不能恢复原有状态;抗拒抓捕,既包括抗拒司法人员依法采取拘留,逮捕等强制措施,也包括任何公民对其实施的抓捕扭送行为;毁灭罪证,是指为了逃避罪责,湮灭作案现场遗留的痕迹、物品,以及销毁可以证明其罪行的各种证据。 一、拘捕属于犯罪行为吗 拒捕行为一般不属于犯罪行为,但若实施盗窃、抢夺等行为的犯罪分子在拒捕过程中使用暴力的,则可能转化为抢劫罪。我国《刑法》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 二、为抗拒抓捕实施轻度暴力能否构成转化抢劫? 为抗拒抓捕实施轻度暴力,未造成轻伤以上后果的,不构成转化抢劫。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关于审理抢劫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规定,对于以摆脱的方式逃脱抓捕,暴力强度较小,未造成轻伤以上后果的,可不认定为“使用暴力”,不以抢劫罪论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