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选择性罪名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选择性罪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一十三条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处罚为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立案标准,亦即构成此罪的条件包括:(一)指对人民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二)对人民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包括应当履行的义务的全部或部分。(三)指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没有能力执行的,不构成本罪。(四)情节严重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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