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离职证明办理流程如下: 1、可以到用人单位的人事部门要求开具,填写离职交接表,交清公司和自己的物品,并且双方签字; 2、用人单位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3、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一、办理离职证明所需材料如下: 1、离职申请,需按手印; 2、《离职交接表》,需由离职者、接手人、监督交接者、交接涉及的其他人员共同签字; 3、《交接报告》,离职者、接手人、监督交接者共同签字; 4、薪资清算单,离职者、制表者、财务、部门负责人等共同签字; 5、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二、离职证明的用途如下: 1、证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经解除劳动关系; 2、证明按照正常手续办理离职; 3、证明是自由人,可以申请失业金或应聘新的职位; 4、可以凭此转人事关系、社保、公积金等等。 总而言之,从法律层面上讲,给离职员工开具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离职证明应该包含员工姓名、身份证号码、入职日期、离职日期,所在部门、担任职务及其他竞业协议需交代的事项,并加盖公司公章方可生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