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庭被告缺席的处理办法如下: 1、法院可以强制拘传到庭; 2、法院可以缺席判决,开庭审理案件时,只有一方当事人到庭,人民法院依法对案件进行审理之后所作出的判决。 一、下列情形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1、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2、追索劳动报酬的; 3、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二、人民法院裁定先予执行应当符合的条件如下: 1、 当事人提出申请; 2、 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申请人的生活或者生产经营; 3、被申请人有履行能力。 综上所述,如果被告人不出庭审理,又没有委托代理律师的,法院经传唤、拘传仍然不出庭的,法院是可以缺席判决的,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败诉的,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先予执行遭受的财产损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四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或者独任审判员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