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50岁交了6年社会保险怎么办 |
释义 | 一般情况下各地都允许居民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可以向领导提出缴纳社会保险的要求。如果要求无果,你就到单位所在地区级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出让单位补缴、缴纳社会保险的个人主张。 早在2016年的时候,人社部就发表了相应的通知,明确说明参与员工养老保险的人不可以退休后,以追补缴费的方式来增加缴费年限。 在退休的时候缴费年限又不到15年,可以通过延长缴费年限的方式,从而达到领取养老金的资格。 如果不继续缴费增加缴费年限的话,按照相关规定,其个人账户上存储的金额将会一次性支付给参保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但是相应的文件也规定了,符合一定条件的,也可以按照社会保险法补缴养老保险费用,但是需要缴纳一定的滞纳金。 而这个一定条件就是你能够证明你参加工作的时候,单位没有给你缴纳养老保险。通过投诉或者是起诉的方式,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者是劳动监察机构要求用人单位补缴员工养老保险费用,同时也会增加这段时间的缴费年限。 但是对于用人单位来讲,如果欠缴或者是故意不给员工缴纳员工养老保险的话,将会遭受1~3倍的处罚。因此很多时候,哪怕是我们自己承担所有的养老保险费用,企业都不愿意给我们补缴。 对于灵活就业者参与,员工养老保险的人员来说也是可以补缴的,但是要求更为严格。在2011年6月30日之前取得营业执照的个体户,可以补缴到2014年12月31日。 也就是说对于灵活就业者来说,这段时间内如果没有缴纳员工养老保险费用,那么可以补缴,且不需要交滞纳金。 【法律依据】: 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对用人单位处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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