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职后没签合同,能否通过劳动仲裁维权? |
释义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适用于发生劳动争议的各种情况,包括确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离职、工作条件、报酬等方面的争议。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只要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并产生争议,仍可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分析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自动离职的,只要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并且产生劳动争议的,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拓展延伸 维权途径:离职后无合同,如何通过劳动仲裁保障权益? 离职后没有签订合同,您仍然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首先,您需要收集相关证据,如离职通知、工资单、劳动合同等,以证明您与雇主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然后,您可以向所在地的劳动仲裁机构递交申请,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交证据。劳动仲裁机构将会安排听证会,双方可以陈述自己的立场和提供证据。最后,仲裁机构将做出裁决,判决雇主支付您应得的工资、补偿金等。如果对裁决结果不满意,您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劳动仲裁,您有机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记住,及时行动是关键,尽快向劳动仲裁机构咨询并提出申请。 结语 通过劳动仲裁,您可以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维护自己的权益。收集相关证据,向劳动仲裁机构递交申请,并提交证据。仲裁机构将安排听证会,并做出裁决,判决雇主支付您应得的工资、补偿金等。如对裁决不满,可向法院提起诉讼。及时行动,尽快向劳动仲裁机构咨询并提出申请,维护您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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