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借款利息不明确的处理方式一般由当事人补充确认,如果无法补充确认,可以根据合同或常规约定来确定。然而,对于自然人之间的借贷约定不明确的情况,则视为没有利息。 法律分析 约定借款利息不明确的处理方式:一般由当事人补充确认。无法补充确认的,按照合同的相关条款或交易习惯等方面信息确认。然而,如果是自然人之间的借贷约定不明确的情况,将被视为没有利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条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该内容由 江伟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