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工程质量检测结果的相关规定是质量检测试样的取样要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在监督下现场取样;单位和个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检测机构出具虚假检测报告,不得篡改或者伪造检测报告。 法律依据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本办法规定的质量检测业务,由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委托方与被委托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检测结果利害关系人对检测结果发生争议的,由双方共同认可的检测机构复检,复检结果由提出复检方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十三条 质量检测试样的取样应当严格执行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在建设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监督下现场取样。提供质量检测试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对试样的真实性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