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有如下证据种类:1、员工入职方面的证明:如,《入职登记表》、《聘用书》等; 2、员工工作内容方面的证明:如,《劳动合同》、《入职登记表》、《岗位调整通知》、《借调函》、《岗位说明书》、《员工绩效考核表》等; 3、关于约定工资、工作时间的证明:如,《劳动合同》、《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 4、员工工资发放的证明:如,《工资条》、《银行打卡记录》等; 5、员工具体工作时间的证明:如,《考勤表》、《考勤记录》等; 6、员工离职方面的资料:如,《离职交接表》、《辞退书》、《辞职申请》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