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共同财产与婚前财产的界定需注意:一方独立出资购买的房产属于个人财产,但如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则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若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则为个人财产,登记在夫妻名下则为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则为夫妻共同财产。规定保障婚姻中双方及其父母财产。 法律分析 结婚前购买的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现实生活中有以下三种情况:1.一方在婚前个人出资购买的房屋。根据规定,该房屋属于该方个人财产。但如果婚前购房一方将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这就视为对对方的赠与,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父母或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如果是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子女名下,该房屋属于该方个人财产。但如果将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该房屋就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房屋可认定为双方按各自父母出资份额共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一规定旨在保护双方及其父母的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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