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七十年产权是指的土地使用权,民法典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因此,不必担心土地被收回。 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对于自动续期的期限如何规定,是否缴纳费用以及费用标准如何确定等问题,交由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目前,因绝大多数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尚未到期,故法院面临的相关法律争议较少。 房屋所有权属于个人产权,是私有财产权的一种,其年限是永久的,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 而土地使用权是国家向组织、机构及个人出让的土地使用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 另根据1990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期限分为40年、50年或70年不等。其中,居住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最高年限是70年。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年限为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仓储用地50年; (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总之,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因此,不必担心土地被收回。对于自动续期的期限如何规定,是否缴纳费用以及费用标准如何确定等问题,由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