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商业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的通知,离婚当事人可凭离婚证和离婚协议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籍迁移手续。如果一方不配合交出原户口簿,可依法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法律分析 对方不配合办理户籍迁移。你可以凭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户籍迁移手续。或者分户手续,单独办理只有你一人名字户口本。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商业部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转发陕西省西安市《关于办理离婚、房产案件中有关户粮分立、迁转和房产变动问题的联合通知》的通知:一、关于户口分立、迁转。(一)离婚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当地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二)如一方当事人不愿交出原户口簿,经公安派出所动员说服无效的,可按判决或调解书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并在户口登记簿上注明分户日期和原因。 拓展延伸 离婚后男方拒绝返还户口本,如何维护妻子的合法权益? 离婚后,如果男方拒绝返还户口本,妻子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妻子可以咨询律师,了解相关法律规定和程序,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护。其次,妻子可以与男方进行沟通,寻求和解的可能性,例如通过调解、协商等方式解决争议。如果沟通无果,妻子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户口本,并提供相关证据证明自己的合法权益。法院会依法审理案件,并根据事实和法律判断,做出公正的裁决。此外,妻子还可以向公安部门投诉男方的行为,要求其履行法定义务。总之,妻子应积极行动,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离婚后如对方不配合办理户籍迁移,您可以凭身份证、离婚证、离婚协议等材料,向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说明情况,申请办理户籍迁移手续或分户手续,以单独办理只有您一人名字的户口本。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商业部、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的联合通知,公安派出所应依据法院的判决或调解书,按照分户、立户的规定予以办理。如果对方拒绝交出户口本,您可以咨询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包括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户口本,并向公安部门投诉对方的行为。请您积极行动,依法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