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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股东对公司债务需要按比例承担偿还责任吗?
释义
    公司清算时股东对公司债务不需要按比例承担偿还责任,因为法人有独立的财产权,以自己的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但是在特定情况下,可以适用法人人格否认制度。法人人格在注销时消灭。
    一、公司解散后债务承担主体如何确立
    公司解散后债务承担主体确立如下:公司被股东大会决定解散公司财产、债权债务未清算,公司未注销时,公司未结束,公司法律人格依然存在。只有公司清算注销,公司终止,公司的法律人格才终止。在公司终止之前,公司仍有义务承担公司的债权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是具有独立法人财产和法人财产权的企业法人。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务负责。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认购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以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公司破产股东还要给钱么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即:
    当公司发生债务责任时,股东并不直接对债权人负责,而是由公司以自己的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所承担的责任,体现为股东对公司的出资,股东须以其全部投资;
    也仅以该投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也就是说,股东在依照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出资义务后,对公司行为将不再承担责任。
    若股东已向公司缴纳出资,履行了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没有责任。若股东尚未向公司缴纳出资,未履行出资义务,公司破产时股东须向公司补足其认缴的出资。
    例外情况:如果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三、公司欠债能查封股东个人住房吗
    公司欠债是否可以查封股东个人住房的问题,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公司具有独立的法人人格,以公司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与股东个人资产无关。若公司欠债,则由公司的财产独立承担债务。有限责任公司以股东认缴的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以股东认购的股份为限承担责任。若出现股东个人财产与公司财产混同的情况,则股东要承担连带责任,此时可以查封股东个人住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四条
    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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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21:07: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