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
释义
    

法律主观:
    


    1、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核名流程为向总局提交名称核准申请书、预核准的名称、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全体股东指定经办人的委托书等资料,总局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发放予以核准通知书。
    2、条件是注册无行政地域区划名称的公司的注册资金应当在5000万以上;无行业公司和实业公司注册资金为10000万以上。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主管全国市场主体统一登记管理工作,制定市场主体登记管理的制度措施,推进登记全程电子化,规范登记行为,指导地方登记机关依法有序开展登记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管本辖区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工作,加强对辖区内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工作的统筹指导和监督管理,提升登记管理水平。
    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派出机构可以依法承担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管理职责。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3 7:5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