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该怎么走 |
释义 | 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事故发生后,基本的处理流程如下:一:现场勘查发生交通事故后,无人员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或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可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撤离现场。对事实、成因有争议的,必须保护好现场,并迅速打122,报告交警。车辆有保险的,应及时告知保险公司到现场。二:责任认定在查明事故的基本事实和收集充足的证据后,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依法作出责任认定。不负责任认定的,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复议。三:处罚1.责任认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应对责任当事人作出处罚意见呈送领导审批。没有异议就执行处罚,有异议及时申请复议。四;赔偿调解在收到认定书后10日内各方一致书面申请公安调解调解成功后,制作《调解书》,并分别送交当事人,进行赔偿。调解不成功可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