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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购房合同签订要注意哪些
释义
    签订购房合同具体要注意些什么呢?
    1、产权证要齐全;
    2、签合同时要写明交房日期、通水、通电、通气等条件,要明确双方违约责任;
    3、延期交房;
    4、公摊面积;
    5、面积确认和差异的确定;
    6、付款方式与期限等。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商品房基本状况,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等主要内容。
    一、商品房销售要满足怎样的条件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七条明确规定,商品房销售需满足的条件如下:
    1、现售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具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2、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或者使用土地的批准文件;
    3、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4、已通过竣工验收;
    5、拆迁安置已经落实;
    6、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等配套基础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其他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具备交付使用条件或者已确定施工进度和交付日期;
    7、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
    二、付完首付款后多久可以签正式合同
    购房者与房屋出售人在协商达成一致时就可以书面确定协议内容并签署合同,这也是最能保障双方利益的做法。先付首付,后签署合同是对购房者不利的一种交易方式。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状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商品房销售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和买受人应当订立书面商品房买卖合同。
    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主要内容:
    (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商品房基本状况;
    (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四)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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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0:4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