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婚后买房离婚的分割标准: 1、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取得房屋产权,都是共同财产,离婚时按市场价值计算,取得房屋的一方应支付未取得房屋价值的一半,取得房屋的一方应单独偿还剩余本息; 2、双方结婚时,一方父母支付首付购买的房产,婚后夫妻共同支付的房屋供应和房屋装修支付的相关费用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至于一方父母的出资,应根据当时的具体协议处理; 3、双方父母购买的房地产以一方子女名义登记的,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父母的出资份额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