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房产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怎么分? |
释义 | 夫妻购买房产,产权证上只有一方名字,需遵循书面约定。父母出资购买房产,夫妻按出资比例共有。夫妻共同购买的房产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均分。产权证上写名字不代表产权所有人是谁,夫妻双方均为所有人。 法律分析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产权证上只写明一方的名字。如果有书面约定,则按照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特别约定,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如果该房产是双方父母在夫妻婚后出资购买的,则双方按照出资比例拥有该房;如果是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房产,则为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应均分。因此,产权证上写明的名字并不代表该房产的所有权,夫妻双方均为该房产的所有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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