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种情况下可以免征土地出让金? |
释义 | 1、住宅,产权证登记日期在2002年5月23日之后的存量房; 2、产权证登记日期在2002年5月23日之前的住宅,交易所系统内有过土地出让金缴纳记录的; 3、经上市交易过一次且产权证附记中有“上市“记录的住宅,例如产权证附记注明“上市房改房”; 4、确认土地性质为“出让”的住宅。注:仅凭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的记载不能确认土地的性质。 一、安置房上市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安置房上市需满足几个条件需满足以下条件并按照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后,才能上市交易。 1、依法取得不动产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 2、以安置时间起算满五年; 3、补交土地收益以及享受优惠的有关规费等相关费用; 4、住房专项维修资金按《无锡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标准缴存到位;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经济适用房买卖流程 1、买卖双方按照约定成交价格、交房日期、过户时间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并且在合同上签署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盖私章,另外还要将房屋的详细信息(按房产证填写)填写完全; 2、申请交易,在房产交易咨询台领取网签号; 3、网签。在服务窗口领取存量房买卖合同信息表(自行成交的交易),并进行填写。这个过程需要注意合同中房屋的成交价款,因为过户契税缴纳的依据就是成交价; 4、网签后,在工作窗口领取房屋买卖合同资金划转声明、购房涉税申报核定(5年以上家庭唯一住房证明)表等资料,为契税的缴纳做准备; 5、财政部门窗口缴纳契税、印花等相关过户费用,并取得税费完税证明; 6、携带契税完税证明到咨询台领取登记过户号; 7、交土地出让金,也就是上市补交土地收益; 8、持相关资料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此过程需要房屋原权利人和共有人以及购房者亲自到场并填写相应资料。在这个过程中,房地产管理部门会验证房屋的所有权,申请人身份证及相应的资料,输入数据资料,以及缴纳的过户费用等,购房者需要领房屋产权转移业务受理单,并黏贴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的发票; 9、登记过户,取得房屋产权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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