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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犯意表示和犯罪预备的不同?
释义
    犯罪预备与犯意表示的不同: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犯意表示是指行为人表达一个犯罪的意图,还没有进行准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一)主观目的,是为了实行犯罪。预备,可谓犯罪手段,其目的是为了实行犯罪。这一目的表明,犯罪预备是一种有明确的犯罪故意的行为,只能存在于直接故意犯罪中,是犯罪意图的外化,而不仅仅是犯意本身或者犯意的表示。
    (二)客观上,行为人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这种预备行为,概括地说是为了实行犯罪积极创造有利条件的行为总和。具体说来,可以分为两类:
    1.准备工具的行为。这是指为实行犯罪而准备犯罪的工具,包括寻找工具、购买工具、改造工具、制造工具等多种表现形式。
    2.制造条件的行为。这是指为实行犯罪创造除了准备工具以外的各种顺利条件的行为。结合司法实践,大致可归纳为以下方法:
    1、踩点。即对预定的犯罪现场进行调查了解。
    2、练习。即对实行犯罪的过程、手法预先演练。
    3、清障。即为顺利实行犯罪清除障碍。
    4、跟踪或者寻找犯罪目标。
    5、埋伏或者守候。即进入预定的犯罪现场等待作案时机。
    6、引诱预定的被害人。
    7、邀约同伙。
    8、共谋、策划。即商量作案方法、方法、步骤。把犯罪意图告诉朋友,不是商量;听到别人的犯罪想法没有表态同意、支持或者出谋划策,也不是同谋。
    9、筹集资金。如为走私、贩卖毒品或者雇用凶手而筹集资金。
    10、备料、备货。如为制造毒品或者生产伪劣产品而准备原材料。
    (三)尚未着手实行犯罪,因为行为人意志以外因素而停止。因为行为人意志以外因素而停止是犯罪中止,与犯罪未遂的共同点,也是二者容易被混淆的原因;着手实行与否,则是二者之分界。意外原因,表明犯罪预备行为停止不前非出己愿,如被告发、被盘查等。
    犯罪有哪三个基本特征有哪些?
    1、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即具有一定的社会危害性。
    2、犯罪是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惩罚性。
    3、犯罪是违反刑法的行为,即具有刑事违法性。
    法律依据
    《刑法》
    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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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9:3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