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出院需要办理的手续有: 1、在接到医生的出院通知后,向护士领取出院单据。 2、找出自存的预付金单据,携出院通知单、结账单前往收费处结账。 3、结账清楚后,如果有带药出院者需持处方到中心药房或门诊中药房取药。 4、把出院通知、出院证交回科室盖章,出院手续办理完毕。 出院手续需要的具体材料如下: 1、医生开具出院医嘱、出院证明交护士办理,护士将当天清单及带药单通知病人; 2、凭押金单、身份证、医保卡到一楼住院处结算,打印正式发票和住院详细清单; 3、凭取药单到中心药房取出院药; 4、凭正式发票到护士站取回门诊病历、出院证明并核对。 出院报销流程如下: 在出院的时候,需要持有个人的医疗保险ic卡,到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保险的办理窗口,办理出院登记手续,住院的时候一般个人需要预交医疗费用2000元,在出院的时候通过结账多还少补, 没有办理住院登记手续的,之前发生的医疗费用就不会纳入,到基本医疗保险的支付范围里面, 如果是因为急诊住院而未能及时办理住院登记手续,应该及时在住院后的次日凭急诊证明,到医疗保险的窗口进行办理。住院手续如果超过时限医疗费用需要自己承担。【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